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党校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了市委党校在“贯彻落实‘党校姓党’原则存在明显不足”“聚焦‘质量立校’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校委会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活力”“‘从严治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突出”等6个方面的20项55个具体问题,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市委党校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对此,市委党校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突出自查自纠,超前抓好整改
2018年9月,市委党校组织开展了“未巡先学、未巡先查、未巡先改”活动,旨在堵漏洞、抓规范,历时3个月,共查找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集体决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费管理、主体责任履行等5个方面的28个具体问题,在2018年年底已作了全面整改,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10名同志受到问责处理,市第五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了监督。同时,妥善处理和化解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虽然“三未三先”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政治站位还不高,还没有真正吃透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导致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统筹谋划、形成合力还不够,落实还不够彻底,某些工作没有真正做到位。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委党校高度重视,立即编印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资料,供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使用。4月10日下午召开全校整改动员会,提出要把“整改清单”变成“成效清单”的号召。在此期间,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凝聚共识,激发动力,进一步提高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措施
巡察反馈意见大会召开后,当天下午,市委党校即召开校委扩大会议,研究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清单进行逐条分解,研究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4月24日,形成《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党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6个方面20项55个具体问题,确定整改措施200条,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
(四)注重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整改
一是加强沟通联络,积极向市委巡察组请示汇报,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二是注重发挥好校委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工作优势,努力凝聚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合力。校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召开校委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出明确意见,作出具体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班子成员指导和督促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盯住问题、扫清盲区、不留死角,做到问题有人领、责任有人扛、整改全覆盖。三是紧盯时序整改,确保落实到位。按照整改落实分工方案,逐条梳理、逐项查摆,深挖根源、从严从实整改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加强跟踪督导与核查验收,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止目前,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校委会对习近平2015年12月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仅在行政办公会上做一般性部署,缺乏具体举措,督促检查不及时、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2月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以“三风”建设为抓手,促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的贯彻落实。此外,举一反三,通过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对中央、省市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落实。一是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资料,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校教职工重新系统研学。二是4月10日,主要负责人给全体教职工上巡察整改专题党课,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姓党”的论述,要求将“党校姓党”原则贯穿到党校各项工作之中。三是结合《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入思考研讨,形成了校风、学风、教风表述词作为市委党校工作的遵循。四是对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十九大精神宣讲,编印了十九大学习资料汇编和科研成果汇编,供全体教职工学习使用。
2.关于“在2016~2018年期间,中心组学习未完全按照学习计划开展”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对2016~2018年期间未按计划完成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补学,并通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今后中心组学习严格按计划开展,实现“内容不遗漏、效果不打折”。一是对列入学习计划但未完成的学习内容进行梳理,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纳入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3月5日中心组学习的参阅资料,并于5月29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门进行了补学和交流研讨。二是制定出台《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化,确保规定的学习内容不遗漏。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变化,增加和调整中心组学习内容后,及时对学习计划做出调整。注重中心组学习形式的多样化,采取轮流领学、观看视频、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促进学习入脑入心。2020年1月以来,每次学习后编印《理论学习》资料,供复习参考,截至5月,已编印6期。四是对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规范,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关于“学习不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促进了对教职工学习情况的及时掌握、及时督促,增强了全体教职工加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对5名同志中的4名科级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1名处级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持续编印《每旬学习资料》,供教职员工学习。坚持固定学习日制度,让学习成为常态。三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引导教职员工主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此促使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四是在学习时适当增加考试环节,强化记忆效果。2020年5月,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五是对党员参与“学习强国”情况进行检查,每月累计3次的沉默学员在其所在支部进行通报。
4.关于“偏重于外出现场教学”问题的整改。
经查,2018年某政法系统培训班列入当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时已注明以省外异地教学为主,党校仅为协助承办部门。2018年某单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专题培训班在党校完成四节理论专题课后,分两批次赴湖南韶山和河南红旗渠开展党性教育现场教学。湖南现场教学承办单位为韶山干部学院(中共湘潭市委党校),且滴水洞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旗渠现场教学承办单位为红旗渠干部学院,且包公祠为全国廉政教育基地。针对委托培训存在的偏重外出现场教学的问题,经过整改,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外出现场教学工作管理更加规范、流程进一步优化,“党校姓党”原则得到坚决贯彻。一是出台《委培班管理细则》并严格实行,进一步优化流程、教学方式。二是加强对外出现场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出台《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托培训班外出培训学习纪律的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对异地现场教学委托当地党校或干部学院承办的情况,明确外出现场教学时间、课程安排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方可实施。三是对主办方安排省外现场教学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班严格审批手续,做到未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一律不承办。四是对市内现场教学线路进行严格审查,与培训主题无关的现场教学点一律不得前往。
5.关于“培养方向发生偏差”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人才培养方向更加明晰、更有针对性,为缩小和消除师资队伍建设与教科研需求之间的差距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一校两制”管理模式。在2014年10月“横切”模式停止后,即按照《中共泰州市委党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泰办发〔2019〕57号),实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事业单位制度管理“一校两制”管理模式,实施规范化管理。二是分类招录。在招录招聘人员、调入人员、引进人才时,严格按照“分类招录”原则。三是分类培养。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制定出台了《市委党校全员能力提升方案》《市委党校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重点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三个一批”、311等各类人才的培养申报工作,研究形成了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
6.关于“缺乏‘全校一盘棋’理念”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激情进一步点燃,“全校一盘棋”的理念深入人心,教科研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对外宣讲等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一是将领导班子老化情况向市委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汇报。二是4月10日,校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重点围绕“机制建设是党校生存发展的先决条件”“打造党校团队精神,维护党校整体形象”“形成创先争优的良性竞争氛围”“良好作风是个人成长的外在表现和重要保证”“讲规矩守纪律才能行稳致远”“抓整改不是一阵子而是一辈子的事”,加强责任感、使命感教育,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并实行AB岗制度,形成分工合作与协调合力的集体领导制。四是组织设计好对外宣讲课程。通过及时公布年度理论宣讲参考选题、加强科研工作指导等方式,统筹推进教科咨一体化发展,加快集聚优势资源,增强核心竞争力。
7.关于“全面领导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校委会在引领和带领党校全面工作上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决策效率明显提高。一是出台系列制度文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认真执行,大力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决策科学、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党校发展等重要工作纳入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三是进一步完善校务决策机制。修订完善校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主体、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议事方式,保证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四是以校园文化建设决策效率不高为警醒,举一反三,凡提交校委会讨论事项先行把关,条件不成熟不上会。
8.关于“网站、微信公众号未能突出党校教育主旋律”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网站、微信公众号党校特色进一步凸显,党校教育主旋律进一步唱响,学习宣传新思想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是对2019年7月重新开通后的校园网站进行栏目设计评估,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栏目下,增设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专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专题等子栏目,及时更新内容。二是配强微信公众号管理队伍,增加1名维护人员,汲取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习时报等官方平台运行经验,及时推送新思想学习等有关内容。三是3月26日印发《市委党校信息报送与发布制度》,加强网站栏目信息的采集、更新、报送,并加强监管。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准确、权威、及时。四是4月25日召开智慧校园工作培训会,运用网络资源和现有资料开展业务训练,提高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宣传效果。
9.关于“考核管理搞‘平衡’”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杜绝了考核管理搞“平衡”的现象,并通过细化优化评比标准,将优秀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与日常考核挂钩,进一步激发了党员为民服务的热情。一是修订并全面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考核评价办法”,细化正向加分和负向扣分指标,切实增强操作性,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依据,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二是修订《先进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运用“月晒季评年考”“先锋指数考核评价”“民主评议党员”等结果,开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坚决杜绝搞“平衡”现象。三是严格落实“月晒季评年考”工作要求,强化日常考核并及时公开考核结果。
10.关于“无专职党务干部配备””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和党务处室,建强了党建工作队伍,为实现党建业务双轮驱动提供有力保障。一是配备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成立了党群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党务工作。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1月按时进行了支部换届,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担任各支部书记和委员,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三是进一步加强校机关党委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4月27日举办1期校内党建处室讲业务活动,提高党务人员履职能力。开展第一季度支部工作督查,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进行了检查,提出了督查意见并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
11.关于“基层支部功能偏弱”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提高了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切实做好支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基层支部功能明显增强。各党支部班子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各支部均针对本支部的实际,提出了整改措施。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原教学支部、后勤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各支部将“月晒季评”工作抓严抓实,根据党员“月晒”情况,开展工作部署和督查,提升支部组织功能。
12.关于“主题党日活动未能结合党校功能特点,设计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丰富了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增强了支部特色,杜绝了以集体活动代替支部活动的情况。按照市级机关工委确定的年度主题,各支部分别围绕党校职能和支部特色,制订了支部全年活动计划,并按照主题党日“十个一”要求,按月组织实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如第一支部结合教学工作开展业务大练兵,第二支部围绕教学科研管理开展业务研讨,第三支部深化理论学习开展知识竞赛等。
13.关于“领导示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规范和明确了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有效发挥了领导示范作用。一是5月15日,校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增强了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4月23日,校委领导学习中心组集中进行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三是校机关党委整理、印发《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对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会中和会后的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了规范,杜绝一切走过场的行为。
14.关于“组织生活会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增强了党员干部群众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通过机制建设,实现组织生活会程序更加严格、成效更加突出。一是在4月10日的全体人员会议上,对前期受到批评教育未通报的人员进行了集中通报。各支部在5月下旬召开的支部会议上对近期受批评教育的7名党员分别进行了通报。二是三个支部分别于5月11日、5月7日和5月15日召开了专题会,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三是各支部对2019年组织生活会的资料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规范了台账整理。
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淡化”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通过多种措施确保责任严格落实到位。一是召开了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泰州市有关通知要求,明确相关要求,校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二是对照《规定》和《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于4月9日在纪实平台上逐条填录上报。三是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点针对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党支部负责人所分管领域、职能工作和廉政风险点,“量身定做”3条以上个性任务内容,4月30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逐层逐级签订了责任状。四是每季度制定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制订负面清单,2019年均按时报派驻纪检组,2020年第一季度负面清单于4月9日在纪实平台逐条填录上报。
16.关于“‘一岗双责’简单应付”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行动自觉,进一步压紧压实了“一岗双责”责任。一是班子成员在5月15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与此同时,立即认真做好“两个责任”线上平台逐条填录上报工作。二是对今年部分任务因疫情影响延迟的,及时进行补课,并于4月23日将完成情况在平台上进行了记实。三是将“三张清单”落实及记实情况作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
17.关于“日常考勤制度挂‘空挡’”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职工遵规守纪意识,工作纪律更加严明、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一是调查核实了一名员工长期病假情况,该同志因严重车祸,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症、脑外伤综合症、外伤后癫痫。2016年7月,经个人申请,校委会研究,同意其继续病休,并报批了《机关事业单位长病假人员甄别情况表》,此表有校委会签署意见、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公章和专家签署的意见。个人请假条上没有领导审批意见,是因为人事处的同志误以为有了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长病假人员甄别情况表》就不需要领导审批了。对此,已责成职能处室将请假手续进行完善。二是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于4月3日通知2名即将退休的女职工按时到岗。校主要负责人在5月15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分管领导本人作了自我批评。三是出台了《市委党校考勤、请销假、加班、补休管理办法(试行)》(泰委校〔2019〕6号),进一步细化了考勤工作,全校教职工严格执行。四是加强请销假手续台账管理,在每月的月度办公会上,对上月请销假情况进行了公示。五是强化考勤结果运用,在《2019年内部绩效考核(全员日常绩效考核)细则》和《2020年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中均设置了相关要求,激发教职工遵规守纪的内生动力。
18.关于“护照管理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经查,发生“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有出境审批,无护照领用收缴记录”的原因是由于市委组织部《关于扩大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范围的紧急通知》《关于配合做好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核对建库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泰组通〔2015〕64号)等文件规定,护照登记备案范围为正科职和副科职干部(不含正科级和副科级)。2名人员出境目的皆为旅游,其中1人为主任科员,另1人为普通教师。两人出国前均按照我校规定,填写了《市委党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登记表》报人事处备案。根据市里文件精神,这两人出国时均不在护照管理范围内,因而没有护照领用收缴记录。作为党委的重要部门,必须格外加强对教职工的出国(境)管理。经整改,护照管理工作更加严格,干部出国(境)行为更加规范。一是进一步扩大护照管理执行范围,对全校教职工(含编外合同制工人)持有因私出国(境)护照进行了逐一排查、登记。二是制订了《党校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办法》,对所有持有因私出国(境)护照进行造册并收缴,由人事处统一扎口管理。三是人事处设专人负责因私出国(境)护照的保管、收缴、审批、领用发放等管理工作,做到审批手续完备,收缴、领用发放记录台账清晰无遗漏。
19.关于“‘八小时之外’监管有空白点” 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对“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更加有力、掌控更加到位,教职工遵规守纪意识持续增强。一是严肃查处,坚决执纪。给予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人员留党察看一年(2015年6月——2016年6月)党纪处分和撤销职务的政纪处分(影响期24个月,2015年6月——2017年6月),对应处分后的职务及时调整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起到了警示的作用。二是要求党员干部要主动地向党组织报告自己“八小时之外”活动的情况。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三是建立健全党校、社会和家庭廉政风险防控网络,重点加强“八小时之外”人员活动监管力度。四是在校园网发布了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0.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行政岗位管财管物权力集中、课题评审专家一人把关、重要岗位长期不轮岗等现象得以消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得到完善。一是成立了校物资采购小组,由行政处、信息处、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解决行政岗位管财管物权力集中问题。二是制订出台了《泰州市委党校课题评审办法》,完善课题评审程序管理,杜绝评审专家一人把关、一人说了算的现象。三是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轮岗交流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10月,对长期在重要岗位的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四是对党校内控制度进行再梳理,制定出台了财务制度、图书采购管理制度等,同时,不断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防风险、堵漏洞。
21.关于“防控措施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廉政风险防控网进一步织牢织密,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落细落实,有效防范风险的监督运行体系进一步形成并巩固。一是将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二是2020年4月以来,建立了在职人员“全面覆盖、人手一册”的廉政档案,对关键岗位存在的风险重点排查,确保不漏一点、不遗一人。三是压实防控制度责任制,每项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开展落实情况检查,发现有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加以整改。
2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规范了工会支出报销手续,重复补助、报支附件不全等违规行为得到坚决遏制,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一是对工会报销账目进行系统梳理,补齐2名同志住院慰问的报支附件,纠正对6人次的重复补助行为,退回重复补助费用5200元。二是2016年单独设立了工会经费账户,自此工会经费专户专用。三是按照市总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制订《市委党校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能,做到依法依规开支费用。四是5月27日组织工会委员会成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专题学习,增强执行文件的自觉性。
2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行为得到了坚决纠正,财务制度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职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增强。一是从2020年1月起,实行月度经费预算制度,没有月度经费预算的,一律不得支出款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17年之后校馆藏图书已经在财政局指定的定点商家采购,所有发票均加盖“泰州市政府采购定点”公章。三是对茶叶购买出现“白条”现象进行了核实,经查,“白条”实为未支付的茶叶款的备注资料。及时开展未支付款项清查工作,于5月13日对所有尚未支付的茶叶款共计4484元,全部根据正规票据完成了支付,并完善了相关凭证。四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出台完善财务制度、培训费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
24.关于“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有关问题得到了坚决纠正,财务制度更加规范,财务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一是根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泰州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泰财行〔201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2019年12月制订出台《泰州市委党校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培训管理费的收取项目和标准。二是加强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报支项目和报支流程,实行一班一结算。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包括电子屏出租费在内的各项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再发生以收抵支现象。四是编制部门预算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非税收入。五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组织学习财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的力度,把好会计监督核算关。
25.关于“图书购置经费使用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强化了思想认识、完善了制度机制,图书购置经费使用管理松散的问题得到彻底纠正和坚决杜绝。一是2018年,在“三未三先”活动中,对期刊订阅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坚决整改。校领导班子在2018年11月1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从2020年起,党校所有图书文献资料的采购统一到图书信息处备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图书信息处按照市财政局的文件要求,到政府采购定点供应书商处采购。三是对拟购买的图书目录清单,经校机关纪委审核后,按照定点采购要求组织购买。
26.关于“保证金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保证金管控不严的问题得到坚决纠正,财经纪律更加严明、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执纪监督,对保证金追缴不及时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严肃问责。二是配强财务管理队伍,2019年,招聘、选配2名同志充实财务岗位,促进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三是组织《合同法》和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收缴费用。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课程分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在2019年主体班课程中已经安排相关课程。2020年继续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相关课程作为主体班重要内容。丰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类书籍馆藏,供学员在校期间借阅。二是在本校师资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借助省委党校和其他党校、著名高校的师资力量,建立相关课程师资库、专题库。三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就主体班次具体课程设置方面提供菜单和建议。
目前,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馆藏进一步丰富,马克思主义经典课程师资库、专题库初步建立并正在完善,同时正在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主体班次课程设置事宜。
2.关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鲜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列为主体班和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培训班的必修课,并严格执行。二是在学制较长的主体班次、委托培训班次设置测试环节,将党章党规党纪列入测试内容。三是对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相关课程的师资库、课程库进行完善。
目前,以上三个措施正在稳步推进,在2020年5月举办的春季主体班上,安排了党章党规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的知识测试,促进党性教育入脑入心,坚决纠正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鲜明的问题。
3.关于“身边先进典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联系,梳理全市各先进典型,建立先进人物库。二是筛选一批能讲课的先进典型,到相关培训班进行面对面教育。三是对泰州历史上的先进模范人物事迹进行整理,形成课程,在主体班和委托培训班开展教学活动。
目前,以上措施正在稳步推进,与泰州历史上的先进模范人物相关的专题课程正在打造过程中,“身边先进典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正逐步得以解决。
4.关于“委托班党校主课教育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委培班管理细则》,对各类委托培训班次的课程设置严格把关,对业务培训班、招商引资等专题培训班均刚性增加主课份量,确保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课进课堂。二是实行倒逼机制,促进党性教育课程质量的提高,开展教学质量测评,对连续三次测评排名末位的教师本年度不再安排进入委托培训班次。三是完善了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师资库、专题库。
目前,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师资库、专题库已得到进一步完善,其余2项整改措施正在稳步推进。
5.关于“委托培训占用过多教学资源”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委托培训班次的管理,重点承接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委培班,对一些纯属租赁场地的委托培训班次不予承办。二是错峰办班,首先保证主体班次的教学资源,在有余力的情况下,适当举办委托培训班。三是进一步提高委托培训班次的质量,吸引外省市培训班,进一步扩大泰州影响。
经整改,委托培训班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办学质量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目前,错峰办班的措施正在稳步推进,春季主体班办学期间,没有承接委托培训班。
6.关于“教学方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教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讨论,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二是组织部分教师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有关高校参加培训,学习和掌握新教学方式的技巧和运用。三是把采用新教学方式作为教师的备课方向,积极引导并加以推进。四是严格实行教学专题ABC课堂打造机制,并及时征求学员对授课效果的意见,对评价不高的课程进行“回炉”。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有力推进中,今年以来,已围绕相关专题开展A课题教学活动2次,为解决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打下了扎实基础。
7.关于“精品课程匮乏”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教师对标找差,克服畏难思想。多次开展教学活动,组织本校教学骨干言传身教,发挥示范作用,并将适时邀请省委党校精品课评审专家来我校专题讲解精品课评审的标准和要求。二是制订《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通过建立健全外培内训制度,提升教师用学术讲政治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精心设置教学专题,把比较成熟的课程筛选出来,按精品课评审的要求集全校之力高质量地进行打磨,推荐到省委党校参加全省教学竞赛。
目前,以上措施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中,围绕教学专题和任务,开展了5次研讨活动,并拟邀请有关专家来校授课;5月27日印发了《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致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精品教学专题,为推动问题整改作出积极努力。
8.关于“科研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校级课题质量管理制度,2019年底,与中国知网签订了购买查重合同,从2020年开始,凡课题报告(学术论文)一律须经鉴定查重合格后,再经专家评审是否予以结项。二是核定年度科研工作量。建立了每两年全校组织一次优秀科研成果评比制度。2019年省厅级及以上课题申报数量比往年增加20%,省级以上公开发表论文数量比往年增加20%。三是形成了导师结对方案,校领导和骨干教师分别与年轻教师结对,以老带新,搞好传帮带。四是计划招录或引进科研人才,已申报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招录计划,进一步充实科研队伍力量。五是发布校级课题指南,2020年各级各类课题立项96项,引导、鼓励教师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六是组织全市党校系统科研成果评比活动,制定《推进科研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泰州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评奖办法》,坚持质量标准,树立精品意识。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类成果评奖,今年以来已获市厅级奖项2项。七是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及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凡有违反的,一律依规作出处理。
目前,正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为深入解决“科研质量不高”问题提供坚强保障。
9.关于“协作平台局限本市”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视和加强智库建设,努力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服务。目前,已选择一批市域外的专家、学者充实到专家库。二是适时举办专家沙龙,组织科研咨政能力培训,为发挥智库作用出谋划策。三是积极主动参与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重大课题研究,成立专项课题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一批选题,坚持校领导带头,组织党校相关骨干教师深入研究,当好执笔人,提升成果质量,增强党校影响力。
目前,以上三项整改措施中,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项正在稳步推进,扩大了咨政工作协作范围,增强了咨政工作开展成效。
10.关于“咨政能力明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学习,把咨政能力建设作为党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制订市委党校关于推进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研究,引导教师关注全市工作大局,增强课题研究的适用性和针对性。邀请全市有关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组织教师认真听课、讨论,加深对市情的了解。三是积极发挥我校教师在合作课题研究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年轻教师培养力度,交任务压担子,全年实现第一作者的占比较大幅度提升。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咨政服务能力正在稳步提升。
11.关于“教师队伍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点培养年轻教师。针对参公管理人员不能评定职称的实际,加大对近5年来20多名新进入党校的教师培养力度,发挥老教师传帮带的作用,通过集体备课、集中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二是积极组织、选派教师到高校、上级党校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三是制定《党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继续大力实施“名师培养工程”,鼓励、引导教师自身苦练内功、争先创优。
目前,以上措施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之中,年轻教师培养成果正在逐步显现。
12.关于“教学骨干严重匮乏”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培养教学骨干列为党校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二是为教师多方搭建平台,2018年以来,坚持为教师提供给校中心组学习时领学、微党课比赛、义务送理论下基层宣讲等形式锻炼教师。三是继续实施“精品课培植工程”,加大对教师专题课培植的力度,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四是根据《教学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要求,在备课成熟情况下,大力推介教师走上各类培训班讲台。五是通过教学竞赛、教学研讨、集体备课、外出培训等形式,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有序开展和持续推进中,今年已有1名优秀年轻教师走上主体班、培训班讲台。
13.关于“智慧校园启动落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17年底智慧校园硬件建设完成后,同步设计软件建设方案。2019年初资金落实到位,于当年7月完成招投标工作。2020年4月,举办了一次全校演示活动。二是拟于2020年6月份试运行并服务教职工。8月份组织专家验收并根据专家意见完善。三是修改完善后正式上线,全面使用。
目前,智慧校园项目已完成基础建设和全校演示,进入初步试用和进一步完善阶段。
14.关于“信息化手段运用落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师资库和专题库。扩大甄选范围,精选优秀教师、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先进模范人物等纳入师资库,精选政治类、经济类、文化类、社会类、生态类、综合素养类课程纳入专题库。二是借助智慧校园平台,增设师资库专题库模块,将政治理论性强、教学反馈好、学员认可度高的优质课程及优秀教师信息上传,促进共建共享。三是借助校网站平台,加强与省委党校、市(区)党校的联通,适时发布专题信息及师资信息,拓宽干部教育培训教学资源共享覆盖面。
目前,师资库和专题库已经建立并在进一步完善中,智慧校园平台增设了师资库专题库模块,其他整改措施也在有序推进,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加快了全市联动的师资库、专题库建设,资源共建共享格局进一步形成。
15.关于“教学管理设施落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安排人员与省委党校对接,了解连接专线需要的条件并申请接入。二是立即制定视频会议室建设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研究,并按规定程序,做好建设准备。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做好与省委党校信息系统的衔接,与省委党校联系调试,推动问题整改。
目前,已与省委党校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对接,制定了视频会议室工作方案,信息系统衔接与调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教学管理设施落后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
16.关于“指导基层党校‘形大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校委会成员联系市(区)委党校制度。班子成员坚持每半年不少于1次到联系市(区)委党校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利用现有泰州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群,建立科研协作工作网络,加强与各市(区)委党校科研工作联动,促进教师开展好合作研究,形成工作合力,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带动全市党校系统教科咨工作沟通协作和一体化发展。三是确定每年召开一次市(区)委党校负责人会议,共议难题、共商发展。
目前,第一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另外两项措施正在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17.关于“干部任用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干部任用缺乏严肃性的问题,在5月15日召开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校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领导开展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分管领导本人作了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2019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严格严肃和符合规范。三是对拟在年内进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泰州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实施办法》(泰组发〔2020〕2号)要求,做到全程纪实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和《干部选任情况纪实表》。四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严格履行事前向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职数预审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
目前,除第三项整改措施有待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以推进之外,其他各项整改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到位。选人用人严肃性、规范性不断增强和巩固。
18.关于“混岗情况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严格按照新 “三定”方案进行了人事调整,调整部分在事业处室的参公人员到参公岗位工作,在参公处室的事业编人员到事业处室工作。二是严格把控“入口关”,对新进人员,严格按照其身份性质,安排到相应处室工作,对学校内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三是年内计划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年轻有为的部分事业编人员充实到事业处室任职。
目前,第一、二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并持续巩固,第三项整改措施正在进一步酝酿和推进之中。
19. 关于“招录工作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今后招录加试的过程中,及时、主动与组织考试的专业部门加强沟通,提醒试题设计规范、合理,提醒出题人做好试题复审,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招录、招聘文件的要求,在加试考务工作实施前,制订详细的《考务工作手册》,规范考务工作各个环节。三是对于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情提前做好预案并第一时间启动,在网上舆情出现时,做到第一时间发声,及时公布真实情况,消除不良影响。
5月25日,泰州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目前,我校正积极按照全市公开招录工作安排,积极筹备、严格落实好以上三项整改措施,确保招录工作合理合法、合情合规、不留隐患。
20.关于“宣讲效果与基层需求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课前调研,与主办单位主动沟通,了解学员的层次、从事的职业和需求,提高讲课的精准性。二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及时出台相关制度,坚守好“红色阵地”。对备课内容进行审查和试讲,经评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课堂。三是通过开展教师教学情况测评等手段,对宣讲效果反馈情况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提高宣讲效果。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之中,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的宣讲工作理念深入人心,坚持高质量、高标准的宣讲准入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宣讲工作水平和工作效果不断提高。
21.关于“红色教育基地未能彰显党校优势”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列为教学重要内容进行研究部署,积极发挥红色教育基地在党性教育中的作用。二是整合全市党校系统资源,联合市(区)委党校共同挖掘泰州丰富的红色资源,积极开展红课打造。三是对红色教育基地进行调研,把杨根思烈士陵园、海纪馆、沈安娜纪念馆、梅兰芳纪念馆等作为重点红色教育基地加以打造。四是根据培训班次特点将打造成熟的红课安排进培训班次课堂。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之中,以《白马庙·海军情》为基础,延伸打造的《建设世界一流海军 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近日成功走上2020年春季主体班讲台,更多红色专题课、红色教育基地正在进一步打造和完善之中。
22.关于“党建队建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市级机关工委工作要求,制订了校机关党委2020年度工作要点,形成了各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党建、工青妇工作。二是根据党校工作特点,积极征求教职工意见,通过举行教职工运动会、开展“每日运动一刻”活动,举办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齐心同创新高峰”等为主题的年终文艺汇演等方式,寓党建于活动之中,在积极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的同时,不断提升机关党建活力。三是落实《市级机关建设“三个表率”模范机关行动计划》,制订党建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送理论下基层义务宣讲”活动为抓手,着力打造“育人咨政”党建品牌。
目前,第一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第二、第三项整改措施仍在积极推进和持续巩固之中。党建队建形式正不断丰富,成效正日益彰显,党建工作品牌正逐步建立。
23.关于“党性学习照本宣科”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党性教育,查找存在的不足,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制订《2020年度读书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丰富读书学习内容和形式,开展读书心得交流、答题竞赛、党课比赛等活动,明确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二是认真贯彻“教育教育者,培训培训者”理念,深化理论学习,通过课题研究、专题课培植等方式,促进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教学和科研能力。三是加强党性锻炼,利用本地红色资源,“七一”前后开展1次党性教育活动,结合校业务能力提升方案,邀请专家现场讲学,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目前,第一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第二、第三项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之中。“教育者首先受教育”的理念得到坚决贯彻,党性学习形式更加丰富、成效更加明显。
24.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2017年、2018年两年行政支部和教管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有的同志谈自己不谈他人,谈业务不谈党建。后勤支部批评和相互批评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的原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各支部组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学习,通过领学和交流发言,进一步提高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认识。三是校机关党委派员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发现准备不充分、过程不严肃、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叫停,并督促整改到位。
目前,已对相关的原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各支部组织了相关专题的学习,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三项整改措施将在后期工作中持续认真加以推进,促进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法宝,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25.关于“风险排查较为粗糙”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校各项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和重点防范环节认真进行再梳理,完善党校风险防控制度,党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是根据职权特点和权力运行,实行风险等级分析研判。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明确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三是把全校各岗位包括校领导、所有中层副职以下工作人员(含班主任岗位)全部纳入廉政防控范围。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之中。
26.关于“培训经费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泰州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泰财行〔2017〕49号)文件精神,2019年出台了《泰州市委党校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所有培训费用列支项目进行了明确规范。对1名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支付讲课金、劳务费等各类个人费用无支出票据问题,与财政局、税务局对接沟通,按要求立即整改,做到合规操作,规范严格。三是2017年以后,所有大额讲课金支付均采取直接打卡或本人签领模式,不允许代领。四是加强对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各类风险的发生。
目前,第二项整改措施正按照今年的教学工作安排持续加以推进,其他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有力堵塞了培训经费监管漏洞。
27.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针对在开展“三未三先”活动发现的科研经费直接发给个人的问题,2018年9月及时制订了市委党校《科研管理制度(试行)》,取消将科研经费直接发给个人的做法。校领导班子在2018年11月1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了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二是针对《科研管理制度(试行)》实施后,又产生的新的不规范问题,责成科研、财务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加以规范。2019年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规范课题评审费支付方式,严格采取直接打卡或本人签领模式,不允许代领。四是及时研究科研经费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补充完善相关规定,每半年形成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说明,接受相关部门和教职工的监督。
目前,除第四项整改措施需在今年7月完成之外,其他均已落实到位。
28.关于“违规核销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查核实了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第一是因对财政相关规定政策学习不够,财务人员误以为可以根据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对长期未能收回的借款进行核销,遂依据报告进行了调账。2017年审计局对我单位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指出该账务调整有问题,我校已在2017年6月26日凭证将未经财政审批的借款冲回。第二是2016年,我校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定积极做好搬迁准备,因此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账面核销。该情况与主管部门进行过汇报。固定资产在账面进行处理后,报废资产经过会计事务所进行了资产评估,报财政局和机关事务局审批同意后在2017年对报废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款项16.2万元已上缴财政国库,房屋等已办妥调拨手续,调拨给机关事务局。针对以上违规行为,已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务工作的相关规定,邀请财政、审计部门的专业人员来党校进行业务辅导。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往来款收付和挂账时间问题,严格往来款项的管理,梳理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核准数字、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核销往来的规定程序到财政局主管处室办理手续。根据可移动资产审计报告,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
目前,第一、第二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第三项整改措施仍在推进之中。经整改,严肃纠正了违规核销固定资产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财务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9.关于“物资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查明物资管理存在漏洞的原因。发现有1名仓库管理员年近退休,不会操作电脑,入库、领用账采取手工记录形式,未能严格按出入库账登记。2018年已对1名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2020年初,已对仓库管理员予以调整,选配合适的同志到该岗位。二是完善了物资验收和出入库手续,健全各项物资台账工作,定期进行物资盘点。三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健全物资领用手续。四是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凡再发生类似问题,一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除第四项工作需要在今年7月加以落实之外,其他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达到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强化纪律的效果。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委党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第二巡察组要求,坚持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从严从实、举一反三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努力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一是紧盯重点问题,向整改要成效。坚持用最严格的手段抓落实,大力抓好标志性、引领性、四梁八柱性质的事项,以重点带动一般。突出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全员能力提升方案》《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修订名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实行“老带新”、“一对一”导师制,为教师成长定向护航;通过积极推进“四色”线路打造、定期举办教学竞赛、召开科研协作会议、开展合作调研等,为教师创造更多成长机会;通过中心组学习领学、送理论下基层义务宣讲、推荐专题课上讲台、编印《泰州论坛》《决策参考》等,为教师提供更多展示平台;通过完善激励培养机制,激发人才队伍建设内生动力;通过积极争取招录名额、大力开展内培外训,久久为功强化队伍建设,稳步解决人才队伍青黄不接、高级职称偏少、教学骨干匮乏等问题,并以此带动主业主课质量还不高系列问题的整改。同时,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其他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着力巩固成果、查漏补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问题,做到紧盯时序、狠抓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二是紧跟事业发展,向制度要长效。认真总结本次巡察整改中积累下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规章制度固定下来,并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和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校(院)长会议精神,对全校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形成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落实督导,实现用制度管人、依程序办事的硬约束,使“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和“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相互给力、相互激荡,激发出强大的制度能量,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紧扣成果转化,向工作要质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与落实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校相结合,与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相结合,与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相结合,进一步放大巡察整改的引导激励效应,充分用好、用足整改成果,把市委和巡察组对党校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党校工作的职责使命,不断加快全省一流党校建设,为深入落实市委“一高两强三突出”部署、奋力开创“强富美高”新泰州贡献党校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30290;邮政信箱: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海军东路56号中共泰州市委党校;电子邮箱:tzdx.001@163.com。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