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泰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泰审行报〔2022〕9号)相关要求,我校对照问题清单,抓紧落实整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1.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相关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并做好资产登记。2.按照《市财政局 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用房屋出租管理的通知》规定及时补缴税金。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