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5-09-24 10:14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至7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党校校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完成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巡察情况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全校教职工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印发巡察反馈意见和常务副校长的表态发言,组织全校上下开展学习讨论,持续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此期间,常务副校长与其他校领导、校领导与分管处室的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普通党员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校委会坚决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5年1月21日,成立了以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整改工作专班。4月25日,在多轮研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校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整改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整改措施。校委会坚持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校整改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盯牢阶段目标、关键措施以及整改时限,以全过程督导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落细;各处室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整改期间,校整改工作专班主动与市委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争取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确保整改方向不跑偏、不走样。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常务副校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做到整改措施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其他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推动分管范围内的各类问题整改落实。4月29日,校委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落实整改措施。始终坚持“三不放过”(问题根源不查清的不放过、责任认定不明确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原则,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推进、对账销号。整改期间,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15人次。自觉自我加压,抓好举一反三,在查摆出问题的基础上,主动深挖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纳入清单同步推进,实现问题整改全覆盖、零遗漏、无死角。

(四)注重成果运用,确保整改质效。注重把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力求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巡察整改期间,新制定或修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制度24项。注重把巡察整改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学习教育期间的集中整治内容来抓,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注重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全面提升相结合,以问题整改为重要抓手,锚定争创全省一流党校、全市考核第一等次目标,夯实、抓细“高要求治校、高质量立校、高标准建校”各项措施,不断创新培训机制和教学方式,持续优化科研咨政管理和成果转化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资源配置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2025年以来大量优质教学资源向主体班次倾斜,确保对基本培训的资源配置到位。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春季主体班全面完整落实《关于规范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基本培训班次和课程设置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春季学期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相关班次基本课程的通知》关于培训班次和课程设置的要求,共开办3个基本培训班次,培训126人次,培训时长58天次,安排课程38讲。二是首次在春季主体班基本培训班次安排《习近平经济思想》等6堂中央党校视频课程,安排《杨根思“三个不相信”英雄宣言》等3堂泰州特色现场教学课程,运用研讨式、情景式、体验式、访谈式等互动教学的课程占比提高到29%。三是持续通过实施“微改造”“微提升”,对校学员公寓、食堂、内部道路等进行维修、改造,明显改善和提升办学环境。同时,春季主体班运用智慧校园系统实施班级管理,在智慧校园平台上开展学员“三带来”材料收集、作业管理等操作,实现无纸化办公,以信息化赋能基本培训工作。四是第19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第32期新上岗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市级机关新任正科职公务员任职培训班3个基本培训班次,安排我校教师12人次参与学员分组讨论。

(二)关于“思想理论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我校思想理论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综合考核排名实现明显提升。一是我校2023年度、2024年度综合考核连续2年获得第一等次,均列党群口第14名。其中,2024年党的建设成效考核列第12名,较2023年、2022年、2021年分别前移3位、5位、6位;党的建设成效考核12个子项中10个满分,均排名第一。二是调整思想理论建设工作专班,2025年2月份下发《关于调整市委党校思想理论建设工作专班暨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的通知》。目前已储备17位专家的59类课程和1个教学组的专题课程,并在相关班次得到运用。三是积极发挥思想理论建设主阵地作用,截至6月底开展“流动党校”五进活动14场次。四是持续打造现场教学线路的相关做法,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介。我校教师撰写的调研文章《泰州祁巷:从物质到精神的双重富裕追求》《泰州学派民本文化及其“两创”路径研究》,在校微信公众号、泰州社科联官方公众平台“泰州知道”全文刊载。

(三)关于“对县级党校建设统筹指导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召开联席协调会、加强系统业务培训以及校领导挂钩联系等措施,不断强化对县级党校的工作指导。一是2025年我校将业务指导范围扩大至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在两区区委党校未实质化运作期间,由市委党校承担相应干部培训任务。2025年上半年承办培训班四期,为两区培训干部近600人,期间多次为两区有关部门干部培训提供课程指导与师资力量。二是加强与市、区两级组织部门的沟通,提出海陵区委党校、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党校实质化运作的建议。2025年3月联合市委组织部,召开由海陵区委、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参加的基本培训工作联席协调会,明确有计划地通过新建或加挂泰州市委党校分校牌子的方式,实行“校地双重管理”和分校办学统筹运行,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培训任务。三是加强对县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制定业务指导工作要点,经常性开展业务调研与指导活动。2025年4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2025年业务指导工作要点》。2025年1月,挑选全市党校系统的优秀教师参加现场教学课程开发,有效推动市县党校联动。2025年5月,组织市、区两级业务骨干赴常州、徐州、淮安、连云港等4家党校,围绕教学科研、教科咨一体化以及对县级党校建设统筹指导等进行调研、学习。

(四)关于“学制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2025年春季主体班3个基本培训班次,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学制和课程。一是2月27日分管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央党校陈希校长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学制必须按《条例》规定和中央党校文件要求,不得擅自缩短、拆分培训时长。二是分管校领导和教务处多次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对接学制要求,并在3月31日春季主体班开班协调会上,就学制问题正式向市委组织部分管部长专题汇报并得到认可。2025年春季主体班中的第19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第32期新上岗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市级机关新任正科职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等3个班次学制时长均按规定要求设置。三是针对不同学制时长的班次,注重丰富教学内容,并在半个月以上的主体班次晚间教学中设置文体活动、八段锦、摄影基础教学和急救知识培训,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学制时长的学员需求。

(五)关于“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2025年春季主体班5个班次,均按照不同班次特点设置了个性化课程,实施更具针对性的培训。一是办班前与市委组织部职能处室充分对接,了解培训需求,在教学计划中合理安排公共课程和个性课程。比如,在第32期新上岗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安排《郑板桥廉洁文化(沉浸式教学)》课程等。二是理论教学外的其他教学模块,根据不同班次特点,安排了不同形式的互动课程。比如,第19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安排了案例式教学课程《提高抓落实能力——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等,并增加第14期省委党校“实时课堂”,线上学习中央党校钟开斌教授《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专题辅导课程。三是对“陈毅三进泰州会‘二李’”等5条现场教学线路的核心课程,逐一完善方案,持续深挖打造,增强课程的理论深度、泰州元素和实践特色。

(六)关于“校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校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得到严格落实,系统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一是2025年3月份制定出台《校委会“第一议题”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校委会“第一议题”,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2025年3月底至6月底,已组织5次“第一议题”学习。三是将校委会“第一议题”制度纳入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组织2次督查。

(七)关于“理论学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理论学习通过多元化拓展,学习载体与活动类型明显丰富。一是丰富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与形式,每月中心组学习都安排不少于1人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2025年4月21日,赴泰州边检站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共建赋能促发展”现场研学活动。二是2025年4月8日,常务副校长在2025年春季主体班以《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重要论述》为题授课,安排教师50人次在春季主体班、有关委培班等培训班次授课,3名骨干教师为全校教职员工授课。组织教师收听、收看江苏省委党校“实时课堂”、省委党校副教授赵楠楠和南通市委党校教授杨伟的专题讲座。赵楠楠课后与我校教师开展座谈,答疑解惑。三是组织支部党员赴靖江市、兴化市开展“帆起渡江忆峥嵘,心向深蓝砺使命”“传承板桥廉风,筑牢廉洁防线”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八)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过程监督,构建起全流程的闭环管理体系。一是2024年6月份下发《市委党校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督查方案〉的通知》,建立起月度报、季度查、半年研、全年考的闭环管理机制。二是调整校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4月份下发《市委党校关于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管校领导做到每月听取处室负责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汇报。三是各支部每月通过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形式,对全校党员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教育。2025年6月26日,召开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四是完善舆情处置机制,2025年5月份下发《中共泰州市委党校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今年以来未出现任何舆情。

(九)关于“讲座讲坛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建立起对讲座、讲坛严格审核把关的制度和机制。一是完善办班讲座审批流程,明确由党群处扎口管理。目前,在党校举办的培训班次均及时向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备案、报批。二是2025年4月份在智慧校园系统开发线上审批流程,实现讲座论坛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的线上操作,并留痕备查。三是目前未发生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

(十)关于“网络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校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得到加强,理论宣传、成果展示等阵地作用进一步凸显。一是修订完善《市委党校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强化网站内容发布管理。目前新闻资讯“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新闻”等板块做到及时更新;对更新较慢及无内容栏目进行充实和优化。2025年1月份起,每月对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对网站栏目进行排查,适时提醒相关处室更新栏目内容。二是2025年4月份在全市党校系统发放倡议书,倡议成立泰州市党校系统信息宣传推广联盟;向市(区)委党校征集高质量工作信息,并持续征稿;策划微信公众号“‘4+N’现场教学体系专栏”“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校工作”“基本培训·校长谈/教师谈”等特色专题报道,不断扩大党校宣传影响力。相关信息受到中央、省、市多家媒体关注。三是2025年3月份在校外开展志愿服务时,向群众积极推广党校微信公众号;在相关班次培训手册、学员手册、班级群上推广公众号二维码,引导学员关注阅读,鼓励学员积极供稿并采用发布;泰州市第1期市级机关新任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圆满结业相关信息,被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推广,阅读量过28万人次。

(十一)关于“教研室工作重心不够聚焦”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各教研室和市情研究室的工作界限更加明晰、分工更加明确、主业更加突出。一是下发《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关于印发〈市委党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理清各教研室和市情研究室的职能边界。明确党史党建教研室、政社教研室、经济教研室负责各自学科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市情研究室负责对泰州市情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二是2025年5月份组织科研处、市情研究室、各教研室的负责人和教师,立足岗位职能和个人研究方向,对岗位进行双向选择。三是引导教师按本处室职能开展教学工作,明确与处室工作方向不符的教学选题不予立项。2025年教学专题立项15项,全部与处室工作方向相符。

(十二)关于“考核制度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综合评估教师的职称、学术素养及岗位特点进行任务量安排,教学科研考核制度更加合理、可行。一是2025年5月20日,召开教学科研考核工作“回头看”专题会议,听取教师对于工作量考核的意见建议,梳理出考核内容分类不够明晰、考核重点不够突出、考核任务量不够具体等问题。二是5月14日至16日,赴常州、淮安、连云港、徐州等地党校调研,并电话调研其他兄弟党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市委党校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细则(修订)》和《市委党校推动科研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三是将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排名靠前的教师优先晋升职称和职级。

(十三)关于“晋升发展通道不畅”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晋升发展通道不畅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事业岗位人员等级晋升工作开始纳入制度化轨道。一是即知即改。2024年8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事业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办法(试行)》,9月份开展事业人员等级晋升工作,5名教师从专技十级晋升到专技九级,事业岗位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二是2025年6月12日,分管校领导主持召开事业人员内部等级晋升工作座谈会,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和建议,明晰今后工作重点和方向。三是2025年5月份组织科研处、市情研究室、各教研室的负责人和教师,立足岗位职能和个人研究方向,对岗位进行双向选择。

(十四)关于“存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校园积水、入口交通安全等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排除,校园安全性进一步提升。一是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经市发改委立项,校安全维修改造项目作为政府集中建设工程由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建设。该项目中包含校园排涝系统维修,对校内室外区域部分损坏和堵塞的管道进行更换和疏通,并对校园外市政工程箱涵、河道等进行疏通和清淤,工程于2024年12月底竣工移交。截至2025年6月底,未发生校园积水的情形。二是对校园出入口安全性进行研判,结合党校门岗情况,对入口闸机进行了改造,现已隔出非机动车和人行通道。三是在主入口醒目位置制作、安装了行驶指引安全标识。

(十五)关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图书馆藏、数字图书资源建设成效明显,多媒体设备得到定期巡检与更新。一是积极上争与省委党校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我校和4家县级党校教职工申请使用了省委党校VPN资源库和“移动图书馆”APP账号,所有账号已正常开通使用,为全市党校系统教职工提供海量文献、图书、期刊、报纸、视频课程等数字资源。二是对多媒体教室的投影、音响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检,除常规故障维修外,对教室的投影仪显示效果全面检查,更换亮度不足的投影仪灯泡;新增一块LED显示屏,安装南大门监控;对校园围墙边上的集线箱进行改造,确保监控系统的运行稳定。三是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台《市委党校图书馆运行管理办法》,提高教学主楼、学员公寓阅览区域图书及刊物的更新频率。2025年春季学期主体班期间,为学员公寓每个房间配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关书籍。四是2025年3月24日,组织教职工代表赴南京参加春季图书展销会,现场选购图书411册。到馆图书已全部加工著录并陈列上架。

(十六)关于“‘智慧校园’应用不足”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教学、学员管理等功能模块使用效能明显提升。一是全面梳理智慧校园平台使用频率不高的模块,逐一与各相关职能处室对接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调整优化了模块布局,并对讲座讲坛审批流程等功能进行了完善提升。二是2025年春季主体班运用相关模块功能进行班级管理。开班前组织班主任开展了信息化管理应用培训,利用短信群发班级信息通知学员入学报到;办班期间利用智慧校园开展“三带来”材料收集,实现无纸化办公;班级结束后利用作业管理模块,收集学员调研报告等数据,并及时反馈至教务处和组织部门。三是积极推进新技术应用,2025年3月3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Deepseek应用培训;5月17日,联合市委组织部在我校1号报告厅举办培训讲座,邀请清华大学范玉顺教授讲授《人工智能与大模型》课程。

(十七)关于“校委会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建章立制,校委会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6月24日,分管校领导牵头、校机关纪委参与,对2023年党校局部绿化提升工程项目1名经办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7月起,校委会召开之前,提前将校委会研究事项表发放给校委会成员,校委会召开时将校委会材料汇编成册发放校委会成员。三是2025年3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且上会前须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四是建立专题汇报制度,每半年由校机关纪委书记向校委会汇报工作一次,时间为7月和12月。上半年校机关纪委书记列席校委会8次,累计初审把关“三重一大”监督报告表及相关材料18份。

(十八)关于“执纪问责松软”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松软”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是对2023年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2025年6月30日,分管校领导召集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行政处负责人,对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市委党校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逐条过堂分析研判,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提出处置意见建议。二是制定出台《市委党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执纪监督问责的方式、程序。三是明确校机关纪委参与运用“第一种形态”方案的实施,对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审核把关,并做好材料归档和上报工作。整改期间,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提醒谈话15人次。

(十九)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科研项目评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系统梳理了科研工作廉政风险点,填补了科研项目评审漏洞。一是系统排查科研廉政风险,制定了科研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表。二是在全市高校、社科、研究机构等筛选专家,组建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在后续项目评审中严格从专家库中挑选评审专家,坚决杜绝课题申报人为评审专家的现象。三是制定出台《市委党校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评审流程,强调评审专家不得少于3名,每次评审邀请校机关纪委监督等,强化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十)关于“档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档案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改进和提升。一是2025年3月份建立各业务处室及各支部归档清单,主要分为文书档案、照片档案、网页档案、教务档案、科研档案、财务档案、实物档案7大项,细化归档范围,提升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的标准化水平。二是2025年3月份形成泰州市委党校处室档案管理员花名册,明确了14名兼职档案员,并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指导。三是2025年7月9日,邀请市档案馆相关专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开展档案管理专项检查。

(二十一)关于“费用结算滞后”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费用结算进度明显加快。一是问题中涉及的全市领导干部党史学习专题教育读书班2021年12月费用已经结算。通过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沟通,2023年度、2024年度所有培训班次费用已全部结清。二是2024年12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培训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提出办班费用无特殊情况三个月内必须结清的要求。三是2025年2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市委党校培训管理制度(试行)》,掌握结算流程和时限要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目前,所有的办班结算(包括讲课金发放、培训管理费收取、车辆使用等)严格按新制度执行。

(二十二)关于“向委托方支付不合规费用”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以制度的刚性规范培训管理行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对于费用清退名单中涉及的外单位人员,鉴于党校作为培训干部的主阵地,校外教师是不可或缺的力量,可不予追究,今后必须加以规范。二是2024年12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培训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一律取消出卷、阅卷、监考等考务费用。三是结算超5万元的培训班次一律执行校“三重一大”制度,对校内外教师讲课金的发放严格按照职务职称、讲课时长等标准执行,并强化多级审核把关。四是加强内部监督管控,凡“三重一大”费用结算的班次均向校机关纪委报备,接受监督。今年以来,超5万元班次的结算明细均报送校机关纪委备案。

(二十三)关于“项目采购未履行招标手续”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和流程,项目采购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6月24日,分管校领导牵头、校机关纪委参与,对2020年至2023年间未公开招标绿化项目的1名经办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对2024年以来新发生的物业管理、食堂食材采购、食堂及学员公寓服务外包等属于集中采购或限额以上分散采购的项目,均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所对应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招标工作。对限额以下由我校自行采购的招标代理、消防维保、植物租赁、绿化养护等项目,均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市委党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市委党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商城采购。其中超过5万元的项目经过“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报审及校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过程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均为邀请比选、最低价成交。三是按照市财政部门印发的《内控制度》模版,并结合我校实际,对《市委党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市委党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进行了修订,明确了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以及自行采购的相关要求等。

(二十四)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合同协议内容更加标准规范,合同管理管控得到强化,同时教职工合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规避风险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对2024年产生的合同、办班协议进行逐一梳理,完善代理人签名、日期等相关构成要件。培训处梳理办班协议61份,通过积极与主办方对接,修改完善协议20份;行政处对签订的13份合同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规范。二是对2025年新签订的合同、协议用章,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并在智慧校园系统全程留痕。2025年以来形成办班协议24份,签订合同16份。三是明确经费报销必须附合同协议等材料,必须由经办处室、财务、纪检等联合审核把关。

(二十五)关于“部分项目招标材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对采购工作台账资料的归档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对以往材料的收集、整理,实现采购工作全过程闭环管理。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6月24日,分管校领导牵头、校机关纪委参与,对2021年消防维保项目负责采购材料归档的1名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对2024年以来自行采购的项目(其中10月份以后全部实行网上服务商城采购),如绿化改造、消防维保、绿化养护等项目材料,均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网上商城采购的项目,除平台自动归档外,对重要材料下载打印后归档。三是按照市财政部门印发的《内控制度》模版,并结合我校实际,对《市委党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泰委校〔2024〕21号)《市委党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泰委校通〔2024〕5号)进行了修订,明确了采购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

(二十六)关于“校内出版物相关费用发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校内出版物相关费用发放得到进一步规范。一是鉴于校内刊物自建校办刊以来均存在编校费、审稿费发放,本着尊重历史的考虑,已发费用不予追究。今后将结合科研“微治理”专项行动,严格加以规范。二是即知即停,新出版校内参、内刊,不再发放相关编校费、审稿费。三是制定出台《市委党校科研制度管理办法》,删除了有关编校费、审稿费的相关条款,从源头上杜绝发放不合理的现象。四是2025年6月份将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向校机关纪委报备,强化内部监督。

(二十七)关于“违规使用现金,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已不存在违规使用现金情况。一是大力推行非现金支付方式,强调结算时使用公务卡和转账支付,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2025年4月份对尚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组织办卡,9人提出办卡申请。二是整改以来单位库存现金为零,无现金发放,不存在代领现象。三是2025年3月份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现金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提高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的风险辨识与防控能力。

(二十八)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财务审核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得到明显提升。一是严格执行借款制度,减少借款数量规模,目前仅办理刚性因公借款;规范借款与还款流程,严格按借条上明确用途执行;及时收回借款,目前2018年以后的借款均已收回。二是单位大额支出例如绿化改造等,严格履行事先审批程序。项目完成后,由申请处室组织验收,办理费用支付手续时必须附验收单。三是规范创新讲坛等活动的评审费发放,严格执行现金管理使用规定,按规定将评审费直接发放到专家个人账户。四是2024年5月8日,工会经费超标部分已退回。严格执行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杜绝超标现象。针对部分商家要求先汇款、再发货、再开票的现象,采用由经办人先借款汇款、后报销还款的方式。整改以来未出现此类情况。

(二十九)关于“党务业务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联创共建、品牌打造、多元活动(主题党日、案例研讨、警示教育等),我校党务业务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一是先后与泰州市边检站、北极星口腔医院开展党建共建活动,与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召开教学科研协作会议,深化校地合作、推动资源共享。2025年2月份组织支部学习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周恒新在调研党校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并组织交流研讨,第二党支部结合教学线路打造做分享交流。4月27日举办“党校青年说”主题活动,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如何结合岗位职责为党校事业添砖加瓦。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三问”大讨论,5月份围绕“严禁违规吃喝”开展交流研讨。二是4月8日常务副校长在2025年春季主体班以《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重要论述》为题授课,安排教师50人次在春季主体班、有关委培班授课,3名骨干教师为党校全体教职工进行授课。组织教师收听收看江苏省委党校“实时课堂”(中央党校教授钟开斌、何建华),省委党校副教授赵楠楠、南通市委党校教授杨伟的专题讲座。三是组织支部党员赴靖江市、兴化市开展“帆起渡江忆峥嵘,心向深蓝砺使命”“传承板桥廉风,筑牢廉洁防线”主题党日活动。四是2025年3月5日,校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机关党委委员分别递交了各自的党建品牌设想建议稿,经讨论后初步定为“守初心·党校行”;各支部按照“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结合各自实际,打造相应的支部品牌。

(三十)关于“支部活动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月晒季评”材料公示以及加强基础台账管理等措施,推动支部活动向常态化、实效化转变。一是2025年3月5日,校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支部活动浮于表面”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随后召开了专题会议。二是根据《中共泰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2025年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的工作提示(一)》要求,我校对2025年主题党日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除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外,明确要求各支部充分使用好党员组织生活馆。5月23日、6月27日,在党员组织生活馆组织观看红色电影《长津湖》和《闪闪的红星》。二是各支部每月按时收齐党员“月晒季评”相关材料,并在党员组织生活馆上墙公示。三是各支部均已建立基础工作台账,2025年6月底对各支部台账进行了检查,并督促各支部加强基础台账资料归档工作。

(三十一)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组织生活会流程辅导、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及活动检查评估等措施,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形式主义得到有效遏制。一是2025年3月5日,校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5年3月6日,各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会议,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2024年12月份按照开展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对各支部如何开展好组织生活会进行专题辅导,制定工作流程提示。四是2025年5月23日,对改选换届后的新任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进行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日常党务工作进行专题讲解,要求支部加强对党小组学习的检查督促。四是3月份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进行了专项检查评估。

(三十二)关于“谈心谈话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务知识培训、征求党外群众意见以及强化检查评估等措施,推动谈心谈话从形式化向实质化转变。一是2025年3月5日,校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谈心谈话走过场”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3月6日,各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会议,对“谈心谈话走过场”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5月23日,对改选换届后的新任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进行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日常党务工作进行专题讲解、辅导。四是6月份针对“谈心谈话走过场”问题,征求党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要求列席主题党日的机关党委委员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活动结束后及时填写《主题党日活动质量评估表》,并将结果反馈给支部,同时要求支部加强对党小组工作的检查。

(三十三)关于“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组织“回头看”、建章立制等措施,我校选人用人程序更为规范。一是对照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对近两年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回头看”,逐人、逐项分析研判,查找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二是结合党校实际,2025年4月份制定选人用人程序流程图,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具体指引。三是2025年6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四是截至2025年6月底,我校无新选拔任用干部。

(三十四)关于“统筹谋划不够,工作交接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更为规范、有序。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8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教职工离任交接管理办法(试行)》,8月、9月和11月的调整交流人员均按制度规范交接。二是2025年6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2025年5月份科研处、教务处和培训处对轮岗人员开展“传帮带”培训,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三十五)关于“部分晋升人选群众认可度不高、干部考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2025年6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民主测评中,拟提拔人员得票率须达到85%以上。对于未达到这一标准的拟提拔晋升人员,认真研判,慎重提拔”。二是目前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未发现需追究责任的问题。三是对近两年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回头看”,逐人、逐项分析研判,切实做到全程纪实。

(三十六)关于“对于上轮巡察反映的委托培训占用过多教学资源、精品课程匮乏、咨政能力不足、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培训费列支项目繁多、培训费用结算不及时等问题,均未完全整改到位,也未能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本轮巡察发现,这些问题或相似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相关问题得到严肃认真对待。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5年1月21日召开校委会,研究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二是2025年1月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2月召开巡察整改方案讨论会,6月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校委会多次召开会议进行深入研讨,推进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三是关于“委托培训占用过多教学资源”问题的整改:优先保证主体班次的教学资源,在有余力的情况下,适当举办委托培训班次。同时,加强对培训班次的管理,不再承办租用会场类、纯招聘考试类的班次。关于“精品课程匮乏”问题的整改:提高新课试讲的标准和要求,拟定《市委党校教学管理若干规定》,组织开展5条现场教学线路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课程新课试讲活动;组织教师观摩学习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精品课程,认真对标找差,提高授课水平;选送骨干教师赴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参加培训,提高授课能力。关于“咨政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通过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发布校级课题、修改相关制度等多种方式,提升教师撰写决策咨询报告的能力。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校机关党委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措施,如打造特色党建品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推动校领导上讲台授课、推进支部党建联盟共建、建立健全清晰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召开机关党委月度例会、深入开展党务知识培训以及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激发支部活力,着力提升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借款制度,减少借款数量规模,目前仅办理刚性因公借款,规范借款与还款流程,严格按借条上明确用途执行;500元以上支出必须履行事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现金管理使用规定,大力推行非现金支付方式。关于“培训费列支项目繁多”问题的整改:2024年12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培训管理制度(试行)》,对培训费用支出的范围及标准进一步明确,取消原有的监考巡考费、阅卷出卷费、校内现场教学费、劳务费等。关于“培训费用结算不及时”问题的整改:2024年12月份制定出台《市委党校培训管理制度(试行)》,原则上办班费用三个月内结清。目前2023、2024年所有培训班次已全部结清。

(三十七)关于“教学成果偏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拟定《市委党校教学管理若干规定》,对集体备课和新课试讲提高标准要求。2025年4月1日,邀请海陵区委、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和市(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为专家评委,在全市党校系统开展5条现场教学线路的集体备课和新课试讲。用好名家讲坛平台,结合教师研究方向和专业背景,组成课题组跟学研究。二是利用春季主体班期间开课资源,组织教师观摩学习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和历史地位》《张謇企业家精神及时代传承》,认真对标找差,提高授课水平。三是联合组织部拟定《关于开展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名师、名课和现场教学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协同推进评课与年轻教师培养。四是选送1名教师赴中央党校参加培训,选送1名教师赴省委党校参加培训。下一步,将持续组织集体备课和新课试讲,不定期外请专家教授进行教学指导。与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名师、名课和现场教学基地评选活动,并推动精品课程在主体班次运用。选送骨干教师赴省委党校参加培训,联合县级党校举办全市党校系统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提升班,不断提升教师授课能力和水平。

(三十八)关于“高质量科研成果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目前已拟定科研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和方案,于2025年7月28日—8月1日赴南京市委党校进行培训。二是引导各教研室和市情研究室在认真反思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各处室科研高质量发展计划书,明确推动科研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路径。三是修订完善《市委党校推动科研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已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出台。下一步,将通过明晰科研重点方向和路径、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等措施,提升科研产出质量,发挥科研咨政作用。

(三十九)关于“咨政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经校委会研究立项了一批具有研究价值的调研课题,并组织全市党校系统教师进行调查研究。二是截至今年6月底,我校刊发5期《决策参考》内刊报告,4期由我校教师独立撰写,其中《关于发挥我市康养名城优势主动承接上海养老服务的建议》被市委姜书记批示。整体看我校教师执笔率明显提高,咨政能力有所提升。三是重视并规范咨政工作,将咨政工作纳入了《市委党校科研管理制度》,明确了教师和教研室的咨政任务。下一步,将通过组织重点课题攻关、完善规章制度等措施,提升调研成果质量,发挥党校咨政作用,年内力争2篇以上重点调研成果获市厅级领导批示。

(四十)关于“教职工理论武装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6月24日和26日,分管校领导牵头、校机关纪委参与,对于应知应会合格线以下的11名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2025年6月3日、20日、27日组织教职工参加了三个场次的理论学习专题培训;27日上午组织了一场教职工理论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三是截至6月底,组织教职工尤其是“85后”干部和教师外出培训13人次,校内跟班听课241人次。下半年,将继续组织教职工跟班学习或者外出培训,适时组织校内理论培训,引导和推动教职工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四十一)关于“科研资助未紧扣党校主责主业”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把第一道关口,对教师申报课题研究方向严格审查,有效防止后续资助过程中出现分歧。二是实施分级资助把关办法。新修订的科研制度明确,所有成果资助均需科研处初核、分管校领导审查、校委会研究决定后,方可予以资助。三是新修订的科研制度中明确科研资助项目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紧扣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紧扣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研究。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科研资助制度,始终紧扣党校主责主业,精准、规范实施科研资助,切实提升科研资助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

(四十二)关于“总量偏少、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足党校事业长远发展需要,认真研判各学科、各岗位的人员缺口,统筹制定每年进人计划。2025年6月12日,召开教师座谈会,就教师引进方向广泛征求意见;6月底制定党校教师(事业岗)5年引进规划。二是与市委组织部沟通高层次人才引进事宜,2025年6月中旬市编办同意我校空编使用计划,7月份启动高层次人才引进操作层面的工作,9月份正式发布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争取今年底前完成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三是根据我校制定的《市委党校导师制实施方案》,要求各位导师针对青年教师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和课题申报上给予有力指导,持续推动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咨政等领域的能力提升。同时要求青年教师每季度撰写教科研心得体会。下半年,将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招聘,力争在今年底前招引博士、教授实现零的突破。

(四十三)关于“招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党校事业发展需求,统筹安排了2025年用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择优比选教师)。二是与市委组织部沟通高层次人才引进事宜,2025年6月中旬市编办同意我校空编使用计划,7月份启动高层次人才引进操作层面的工作,9月份将正式发布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争取今年底前完成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三是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择优比选教师方案,目前使用空编计划申请已上报市编办,空编使用计划一旦通过,将立即启动择优比选工作。目前,以上整改措施正在稳步推进之中。下一步,将切实加大人才招引力度,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招聘。

(四十四)关于“维护党校权益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形成审计整改报告,并向审计局等部门寻求指导意见,采用包含诉讼在内的多种方式积极催缴。二是对新增往来款强化预警管理,每半年进行排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收回应收账款643148.48元。根据《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处理操作指南》,拟核销处理或进行账务调整。目前没有一年以上未归还的新增借款。三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和责任追究。

(四十五)关于“监督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修订的《市委党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市委党校培训管理制度(试行)》,校机关纪委书记列席校委会,加强内部执纪监督。二是校机关纪委对“三重一大”报备事项实行事前初审把关,实施过程监督。三是建立专题汇报制度,每半年由校机关纪委书记向校委会汇报工作一次,时间为7月和12月。上半年,校机关纪委书记列席校委会8次,累计初审把关“三重一大”监督报告表及相关材料18份。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从严治校制度和措施。

(四十六)关于“无依据发放劳务费巡考费”“超课表发放现场教学费”“考务人员安排不符合规定,有重复发放考务费的现象”“重复发放出卷费”问题的整改。

经整改,已取消劳务费、巡考费以及出卷、阅卷、监考等考务费用的发放。一是2025年5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培训费用清退专题会议;5月2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逐一谈话,未到场人员通过电话现场沟通联系。目前,涉及人员中除1人尚未清退外,其余人员均已退还相关费用。二是2024年12月制定出台《市委党校培训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今后参加现场教学活动校内人员不得发放任何费用,校外人员严格按课表、按标准发放;明确一律取消巡考费、劳务费以及出卷、阅卷、监考等考务费用支出;对现场教学费用,强化审核与把关,讲解费按现场教学点收费标准付费,其它费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规范教务、培训职能,原则上不再承办考务等相关工作。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和责任追究。对1名未清退费用的人员,将继续加大催缴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十七)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校公务用车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今年以来共申请使用公务用车17次,流程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培训办班用车由承办处室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市内用车执行定点租车规定,经用车人签名确认的租赁审批单都已上传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报销时附完成所有审批流程的租赁审批单。二是区分培训办班教师用餐与公务接待两种形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今年以来公务接待4次,报销时均附人员名单、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如实填写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切实做到一事一单。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相关规定,报销时公务出差附出差审批单,培训出差附培训通知。四是按年度公开“三公经费”支出,自觉接受监督。五是2025年3月份涉及重复领取伙食补贴的11人全部清退到位。六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和责任追究。

(四十八)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以后的其他应收款均已收回。二是正积极处理其余应收账款,包括:1.单笔数额较小款项,逾期三年以上、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已取得法律意见书,向财政局提交核销申请。2.涉诉应收款项,正委托律师事务所、代建单位进行追缴诉讼。3.其他往来款,拟账务调整或者向市政府请示协调拨付党校迁建工程前期应付费用;5人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款项54318.88元,人社局已退回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公证费2000元,根据《中共泰州市委党校可移动资产采购项目审计报告》由我校支出;空气质量检测费20000元,根据《建设工程检测(委托)合同》由我校支出,进行账务调整。三是现已不存在因私借款,从严规范因公借款。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四十九)关于“党务机构职责不清,机关纪委任命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请示,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经校委会研究,正式发文调整。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群处、机关纪委的工作职责清单,有效解决了此前工作边界不明晰的问题。三是分别于2025年5月7日和6月25日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联席会议,明确了“视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并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任务,细化了三方各自职责,强化了工作协同。

(五十)关于“党建品牌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校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专班,2025年5月6日,印发《关于成立市委党校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专班的通知》;5月28日、29日,赴上海普陀区委党校和南通市委党校开展党建工作学习调研。2025年3月5日,校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党建品牌打造工作。根据会议精神,会后机关党委委员分别提交了各自的品牌设想建议稿,经讨论后初步确定品牌名称为“守初心·党校行”。二是制定党建品牌宣传计划,5月23日校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品牌可行度及品牌内涵进行研讨,并要求各支部活动和信息要围绕党建品牌来展开。三是拟定《市委党校党建品牌五年攻坚行动方案》,以现场教学体系为基础,推动“四库”共建共享,深化“教学铸魂”工程,打造“为党育才”干部教育品牌。紧扣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托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唯三在”创新讲坛等平台,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实施“科研赋能”工程,强化“为党献策”智库作用。力争到2029年培育10个精品党课案例,“四强”党支部创建达标2个,党建研究成果转化率90%以上。下一步,将细化党建品牌创建方案,着力打造具有党校特色的党建品牌。

(五十一)关于“对2021年9月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未经校委会集体研究,未反馈给派驻纪检监察组,也未能向本轮巡察组提供相关工作台账。对一些明显存在的问题提出异议、强行解释,也未按照要求对违规发放的费用进行清退和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存在站位不高、敷衍应付以及‘护短’行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4月29日,召开市委党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执行修订的《市委党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应上会尽上会,应报送尽报送。所有“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均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会。截至6月底,“三重一大”事项上会18项。三是对“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组织全校13个处室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围绕选人用人、招投标、物资采购、培训和科研经费等8个重点领域,排查廉政风险点56个,制定防控措施57条。四是拟召开专题部署会,对“微巡察”中发现的违规发放费用组织清退,并追求相关责任。五是坚持举一反三,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掌握的问题线索,对其他违规发放的费用进行清退,并追求相关责任。六是自觉接受政治监督,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微治理”专项行动。在新制定的《市委党校科研制度管理办法》中删除了编校费、审稿费的相关条款,从源头上杜绝费用发放不合理的现象。下一步,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刀刃向内,克服“护短”行为,扎实组织好科研工作“微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从严治校措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委党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围绕整改工作全到位、真到位,从严从实、举一反三,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努力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举措。

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引导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地全面盘点检视、严格审核把关,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确保2025年12月底前所有问题全部清零。对已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即将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评估、从严销号;对正在推进的问题,做到紧盯时序、狠抓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条条见成效;对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加强督导、全力推进,严防虚假整改、纸面整改。

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制定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机制固定下来,确保整改成果持续发挥作用。校委会将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常态化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健全完善推进、跟踪、督查闭环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系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持续完善教学科研管理、学员管理、后勤服务等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努力激发出强大的制度能量、机制效应,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三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提升党校发展质效。聚焦主责主业,将整改工作与党校年度重点工作、长远发展规划相结合,围绕提升办学治校水平,着力解决制约党校发展的瓶颈问题,以整改实效促进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教学上,优化课程体系,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教学主业主课地位,提升教师授课水平。科研上,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推出高质量成果。学员管理上,严格落实党性教育要求,提升培训质效,切实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队伍建设上,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教师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树立实干导向,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放大巡察整改的引导、推进效应,把市委和巡察组对党校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党校“为党育才、为党献策”职责使命,为奋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贡献党校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887095;邮政信箱: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机关纪委;电子邮箱:tzdxrsc@163.com。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        

                                                                                                             2025年9月23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