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市委党校召开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常务副校长刘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必须将《条例》精神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要以更高标准坚持“党校姓党”,一切教学、科研、办学活动坚持党性原则、遵循政治路线,把牢政治“方向盘”;要发挥好党校职能优势,认真落实《条例》中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各项规定,以更大力度推动改革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化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教学,打造教学“新高地”;要以更严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全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构建落实“责任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蓄足思想动能。 会议强调,要注重在系统学习上树牢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深学细悟蕴含其中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更加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始终贯穿党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注重在干部法治能力培训上精准发力,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各类培训班次的课时比重,积极探索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结构化研讨等教学方法,组织学员围绕泰州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开展深度剖析,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要注重在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上靶向攻关,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进一步强化党校在法治泰州建设中的“新型智库”作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教学专题、高水平的科研文章、有价值的决策参考。要注重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上主动作为,聚焦基层群众法律需求,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精准普法宣讲,推动法治观念深入基层、扎根民心。 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会议指出,党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必须将《条例》精神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要以更高标准坚持“党校姓党”,一切教学、科研、办学活动坚持党性原则、遵循政治路线,把牢政治“方向盘”;要发挥好党校职能优势,认真落实《条例》中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各项规定,以更大力度推动改革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化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教学,打造教学“新高地”;要以更严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全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构建落实“责任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蓄足思想动能。
会议强调,要注重在系统学习上树牢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深学细悟蕴含其中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更加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始终贯穿党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注重在干部法治能力培训上精准发力,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各类培训班次的课时比重,积极探索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结构化研讨等教学方法,组织学员围绕泰州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开展深度剖析,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要注重在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上靶向攻关,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进一步强化党校在法治泰州建设中的“新型智库”作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教学专题、高水平的科研文章、有价值的决策参考。要注重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上主动作为,聚焦基层群众法律需求,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精准普法宣讲,推动法治观念深入基层、扎根民心。 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